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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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1

    各助学点、相关成人本科毕业生:

    根据《红河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可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学籍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二)在读期间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者;

    (三)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四)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者;

    (五)自取得毕业证书(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超过三年以上者。

    二、申请时限

    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起,需在三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授予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凡未在有效期内申请者,学校均不再受理其申请。

    三、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2022-2024年期间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二)继续教育学院将据申请情况,组织红河学院专业教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指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士学位申请论文的撰写、修改、查重。

    (三)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其它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学士学位申请论文未达到标准不予通过。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五)采集学位证照片,制作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申请材料(2024419日前提交)

    (一)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上,A4纸);

    (二)毕业证复印件1份(A4纸);

    (三)《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A4纸);

    (四)《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A4纸)(照片不要粘贴)。

    六、论文材料(2024530日前完成)

    (一)学生数据导入

    根据申请情况,将申请人数据导入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https://vgmsm.fanyu.com)。

    学校:红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账号:学号

    密码:Hhxy123456@

    (二)分配指导教师

    (三)学生提交课题申请

    (四)学生提交开题报告

    (五)学生提交一稿审核(需在系统内查重通过,方可提交给指导老师审核,批改)

    (六)学生提交二稿审核

    (七)学生提交三稿审核

    (八)学生提交定稿审核(需要在系统内查重通过,指导老师方可审核通过同学论文,进入答辩环节)

    (九)指导教师评分

    (十)组织学生答辩

    (十一)学生提交终稿(需要在系统内查重通过,指导老师方可审核通过同学论文)

    (十二)学生提交纸制材料

    七、其它

    本次报送的材料请邮寄以下地址(顺丰快递)。

    收件人:普伟

    联系电话:13708638555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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