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关于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
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7年我州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1月18日、11月19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7日—10月12日(节假日不给予报名)
2、报名地点:远成学院社会考试科(含章楼二楼213室)。
3、联系人:袁瑞红、侯贺 电话:0873-3643758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15日—17日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报名时读卡,无身份证原件或原件消磁者不给予报名)及复印件1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红河学院在读学生不需准备);
3、考生需要提供电子证件照片,并交半寸免冠近照1张;
4、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1份;
(二)考生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考。
红河学院是红河州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如有通知之外的机构举办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均视为违规行为,考生可拨打电话0873-3732546、3737995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给予取缔并处罚。
※注:补考考生在报名时及时与录入信息工作人员说明补考科目
红河学院远程教育和成人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